我们需要怎样的城镇化?新型城镇化需要对此作答。新型城镇化要与之前的城市化决算:“GDP崇拜”造就政绩冲动,动辄数十平方公里的新区、工业聚集区、“大学城”等“大手笔”开发模式必须停下,寅吃卯粮、上届卖下届土地的做法应追责。土地稀缺资源账与短期发展经济账孰重孰轻,各级政府必须从思想深处想清楚、算明白。新型城镇化除了从根本上撼动一些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过分依赖外,必须规范土地出让政策。
近年来,城市的快速“生长”与土地“增减挂钩”攸关。这项政策的初衷是土地集约化,但个别地方政府“创新”地将“占补平衡”的视野投放到农村宅基地,将一项国策变成“数字游戏”。这是新型城镇化必须警惕的。新型城镇化需要在进一步明确土地权属、杜绝城乡用地增减挂钩的前提下,真正回到工业反哺农业的正途上,实质带动农民致富增收,从而推动农业现代化。
“调节经济、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是政府的四大职责,新型城镇化的“新”,理应让政府管住征地、卖地的“有形的手”,建立规范的用地机制,鼓励农民土地流转、确保土地资源利用使用效率、维护失地农民生存利益,让升值的土地直接惠及土地权属人。这样既杜绝强征强拆、大拆大建,又从制度上保障公平正义。
新型城镇化面对的具体问题有很多,但土地哪里来,资金怎么办,人向哪里去,产业怎么搞,依然是城市化面临的共性问题。新型城镇化是对当下凋敝乡村复苏的救赎,是激活中国经济的不二选择。面对过去“空城”与产业“空心化”的囧途,新型城镇化首先要避免重蹈覆辙,其次是方式方法创新。新型城镇化不是乡镇城市化与工业化的简单叠加,不是新区拓展与“再造一个产业城”的复制,而是中国广袤乡村内生发展力的因势利导。
“被上楼”往往是城市化违背农民意愿的“形象工程”。我们有必要对退耕还林、还草,重大工程移民与“